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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扬子江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招GP
(四)专家评审
组织评审专家组全面审查管理机构申报材料,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4.建立管理费追溯调整机制,限制投资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项目;
9.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九)法律法规、管理机构业绩报酬不超过超额收益的20%。具备良好管理业绩和职业操守信誉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六)有与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匹配的项目储备;
(七)有与基金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
(八)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
(四)存续期限
存续期10年,退出期6年。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505/549966.shtml
]article_adlist-->并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有效性、抵押、加盖单位公章、并提出投资建议。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唐悦
联系电话: 18061420313
六、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申报方案,
四、鼓励单笔投资不超过1000万元。
(三)中选的基金管理机构需在6个月内完成基金组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