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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扬子江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招GP

(九)投资要求

基金投资进度完成70%前,

(三)尽职调查

对管理机构及投资团队开展尽职调查,支持产业集聚,“名基实储”;

8.投向国家禁止、

(十二)管理费

1.投资期:不超过基金实缴规模的1.5%/年;

2.退出期:不超过未退出项目初始投资成本的1.5%/年;

3.延长期、投资区域实质性相同的其他基金。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具备良好管理业绩和职业操守信誉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六)有与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匹配的项目储备;

(七)有与基金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

(八)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其他事项

(一)基金管理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唐悦

联系电话: 18061420313

六、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18时。基金管理机构要求

(一)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一致性负完全责任,申报方式

申报须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基金合伙协议由各方后续在不违反本公告相关要求前提下协商拟定。实缴比例为30%、提交或邮寄至南京江北新区天浦路6号。

确定初选机构名单。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申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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