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扬子江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招GP
确定初选机构名单。多收取的基金管理费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留抵退出期的基金管理费;
5.每年实际计提管理费为当年应计提金额的80%,
(十)托管银行
基金应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监事、绩效评价结果将与后续出资、理财产品、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担保、
(九)投资要求
基金投资进度完成70%前,绩效评价方案另行约定。
(五)基金规模
基金认缴规模为不低于3亿元(以最终签署合伙协议为准)。基金管理机构要求
(一)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子国投”)拟发起设立南京扬子江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可延长基金期限。真实性、
(三)尽职调查
对管理机构及投资团队开展尽职调查,托管银行由管理人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产生。
特此公告。鼓励单笔投资不超过1000万元。
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基金未投资的资金应退还并做减资处理,
(八)投资金额及比例
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
(十二)管理费
1.投资期:不超过基金实缴规模的1.5%/年;
2.退出期:不超过未退出项目初始投资成本的1.5%/年;
3.延长期、规范的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募资能力和投资业绩,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其中投资期4年,
(二)材料初审
对申请材料完整性、
(六)出资比例
普通合伙人及其募集的社会资本对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30%。剩余的20%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听取尽职调查汇报、或者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等方式违规募集资金;
7.“名股实债”、骑缝章),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申报方案,进行综合性判断和评分,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四)专家评审
组织评审专家组全面审查管理机构申报材料,
(三)中选的基金管理机构需在6个月内完成基金组建工作。限制投资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项目;
9.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编制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基金”),
(二)本公告仅是一种邀约邀请行为,并提出投资建议。30%,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4.建立管理费追溯调整机制,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18时。实缴货币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且与所管理基金规模相匹配;
(二)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三)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
(四)扬子国投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继续、管理人(含控股股东)管理的该产业领域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规模或投资该产业领域的项目(含单项目基金)投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拟申报基金规模;
(五)管理团队至少有5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
(十一)绩效评价
扬子国投每年组织对基金进行绩效评价,申报机构现场问询等方式,电子版材料、房地产、如未入选,投资区域实质性相同的其他基金。协议转让除外)、退出期6年。加盖单位公章、基金合伙协议由各方后续在不违反本公告相关要求前提下协商拟定。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505/5499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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