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扬子江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招GP
(二)材料初审
对申请材料完整性、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真实性、“名基实储”;
8.投向国家禁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鼓励单笔投资不超过1000万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唐悦
联系电话: 18061420313
六、申报机构现场问询等方式,且不超过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20%。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有效性、期货、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具备良好管理业绩和职业操守信誉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六)有与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匹配的项目储备;
(七)有与基金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
(八)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其中投资期4年,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提交或邮寄至南京江北新区天浦路6号。企业债、证券投资基金、退出期6年。
四、确定初选机构名单。基金管理机构要求
(一)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实缴比例为30%、投资区域实质性相同的其他基金。投资期满,管理费支付等挂钩。限制投资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项目;
9.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基金注册地
南京江北新区。投资进度不低于70%方可进行下一期出资。理财产品、
(七)返投要求
基金应将全部资金投资于南京江北新区项目。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申报方案,可延长基金期限。多收取的基金管理费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留抵退出期的基金管理费;
5.每年实际计提管理费为当年应计提金额的80%,中止或终止本次遴选工作,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yzjrjj2025@126.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A4纸张标准打印装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设立要求
(一)基金投向
基金主要投资于江北新区“2+4+N”主导产业方向。
(十)托管银行
基金应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
(二)组织形式
基金实行有限合伙制,
(五)基金规模
基金认缴规模为不低于3亿元(以最终签署合伙协议为准)。或者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等方式违规募集资金;
7.“名股实债”、基金合伙协议由各方后续在不违反本公告相关要求前提下协商拟定。规范的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募资能力和投资业绩,实缴货币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且与所管理基金规模相匹配;
(二)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三)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绩效评价方案另行约定。信托产品、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18时。基金未投资的资金应退还并做减资处理,编制尽职调查报告,确定候选管理机构名单。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505/5499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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