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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扬子江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招GP

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子国投”)拟发起设立南京扬子江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基金”),基金管理机构要求

(一)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

(三)尽职调查

对管理机构及投资团队开展尽职调查,

(六)出资比例

普通合伙人及其募集的社会资本对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30%。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鼓励单笔投资不超过1000万元。40%、真实性、基金未投资的资金应退还并做减资处理,

五、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申报方式

申报须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505/549966.shtml

]article_adlist-->提交或邮寄至南京江北新区天浦路6号。基金合伙协议由各方后续在不违反本公告相关要求前提下协商拟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30%,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如未入选,

(四)存续期限

存续期10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进行综合性判断和评分,纸质材料内容须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