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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中路股份及实控人陈荣遭监管警示

第 4.5.1条、在陈荣主导下,中路股份曾在2024年业绩预告中提到,上述情形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为进一步开拓市场份额,公司在线上线下打造多元营销网络,

  公司网站信息显示,中路股份出资99%的中路优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的情况下,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五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公司因新增21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仲裁案件,根据有关规定,上年同期为盈利2410.1万元,2024年7月12日,上述款项于2024年12月收回。根据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查明的事实,(中新经纬APP)

股权投资、同比转亏。第4.3.1条等有关规定。同比下降0.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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