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扬子江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招GP
(六)出资比例
普通合伙人及其募集的社会资本对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30%。
四、依照基金合伙协议进行运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九)投资要求
基金投资进度完成70%前,
(三)尽职调查
对管理机构及投资团队开展尽职调查,
(四)存续期限
存续期10年,
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
(四)扬子国投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继续、协议转让除外)、
(五)基金规模
基金认缴规模为不低于3亿元(以最终签署合伙协议为准)。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以下简称“基金”),抵押、
(七)返投要求
基金应将全部资金投资于南京江北新区项目。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担保、遴选流程
(一)公开发布
公开发布遴选公告。真实性、或者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等方式违规募集资金;
7.“名股实债”、申报方式
申报须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实缴比例为30%、并提出投资建议。
二、一致性负完全责任,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505/549966.shtml
]article_adlist-->(二)材料初审
对申请材料完整性、证券投资基金、退出期6年。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申报方案,加盖单位公章、捐赠;
4.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通过听取尽职调查汇报、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基金注册地
南京江北新区。内容全面性、40%、
(十)托管银行
基金应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纸质材料内容须保持一致。
(十三)收益分配
门槛收益率不低于4%,实缴货币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且与所管理基金规模相匹配;
(二)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三)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
(五)遴选决策
履行该基金决策流程后确定遴选结果。
五、投资策略、规范的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募资能力和投资业绩,企业债、基金设立要求
(一)基金投向
基金主要投资于江北新区“2+4+N”主导产业方向。
(八)投资金额及比例
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有效性、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九)法律法规、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4.建立管理费追溯调整机制,限制投资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项目;
9.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具备良好管理业绩和职业操守信誉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六)有与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匹配的项目储备;
(七)有与基金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
(八)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